2015年5月6日 星期三

登山寶訓 (二)知所改進



知所改進太五21-48
前面講到如何判斷一個人靈性長進的程度,接下來講怎樣做靈性才會長進,靈性長進的先決條件是不再犯罪,罪的種類無限多,這裡只簡單提一些重要、常犯的罪,這一段與舊約的第六到第十誡相對應。(出二十13-17
一、第六誡不可殺人:「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,說:不可殺人;又說: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。只是我告訴你們:凡(有古卷在凡字下加:無緣無故地)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斷」(太五21) 這句話許多人有點會錯意,以為說不能生氣,別人傷害你、欺負你、詐騙你,你生氣那是合情合理的,沒甚麼錯。
就像耶穌說的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」舊約注重的是外表的行為,做了才算;新約強調內在的意圖,有那種意念想做,只是機會不好,讓人無法執行,雖然沒做,但在神面前依然有罪。耶穌並沒廢掉律法,而是要讓律法執行得更完全,舊約時期沒聖靈的幫助,很多地方人做不到,新約時代在聖靈的幫助下,人可以做到。
這邊的動怒,並不是說不能生氣,它真正的含意應該是不可惡意傷人。傷害人可分幾方面:肉體、財物、精神,它的程度有輕有重,殺人是肉體方面最嚴重的傷害,凌虐、毆打比較其次;財物方面如搶奪、偷竊、勒索、詐騙;精神方面如玩弄感情、造謠中傷、藐視侮辱等等。不管那方面,不管輕重,只要是惡意傷人,都是有罪。
        所以「凡罵弟兄是拉加的,難免公會的審斷;凡罵弟兄是魔利的,難免地獄的火。」(太五22)拉加是傻瓜,魔利是笨蛋,如果是開玩笑的,那樣無罪;如果是惡意侮辱,那是有罪。在所有對人的傷害中,他們已算是最輕的了,尚且需償還,其他的就更不用說了。別人如果沒做傷天害理的事,不管怎樣貧窮落魄,都不該藐視他如果是自己做人骯髒污穢,被人瞧不起,與其怪別人,不如先怪自己。
        舊約只強調最嚴重的殺人,新約的要求嚴格多了,連藐視、辱罵、造謠、中傷都不允許;舊約是做了才算,新約是有那種意圖,而且著手去做,那就算了。
「所以,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,就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」(太五23, 24)別人會恨你,常常是因你做出對不起別人的事,有時是別人無理的忌妒。這句話放在這裡是告訴人,人奉獻給神,希望蒙神悅納,先決條件是不能惡意傷人,先不傷害人,然後奉獻才能蒙神悅納。因為一件不好的事,做在弟兄身上,就是做在耶穌身上(太二十五40)。不要誤以為樣樣都需讓步,都須向人對不起,別人怨恨你,如果是因無理的忌妒,那並不需向人道歉。
「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就趕緊與他和息,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,審判官交付衙役,你就下在監裡了。」(太五25) 這句話一般人聽不懂耶穌在說什麼,以為當別人告你,不管是非對錯,都要早點跟別人和解。不是這樣,它的意思是,你對別人的虧欠(你的對頭)會控告你,當你還活著,還在人生的路上,要趁早把所有的虧欠還清,否則死後到神面前,那些虧欠會指証你的不是,讓你無法進天國。
虧欠不光只是財物,各種對不起別人的地方都是虧欠,譬如大衛在拔示巴的事上,對不起赫人烏利亞。(撒下十一1-27)雖然事後認罪悔改,烏利亞也死了無法償還,但神用其他的方法讓他還債,他前後死了四個兒子,他兒子起來追殺他,全國人都在看笑話,代價慘重,但最後總算把債務還清了。
在神面前罪債怎樣算,我們不清楚,但是當我們活著時,儘量不要做出對不起別人的事。我們所經歷的試煉,有不少原因是神在幫我們還清債務,要忍耐去經歷,不要逃避試煉,那樣對你沒好處。
「我實在告訴你,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,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。」(太五26)欠的債都要還,今生沒還清,將來還是要還。屬靈的世界極其廣闊,不要以為只有天堂與地獄,還有其他的地方,聖經沒說清楚。趁著今天好好努力,今生要還清比較容易,將來比較不容易,花的時間多很多。
這幾句話(太五21-26),外表上看似乎互不相關,其實他們是一體的,所以動怒這句話,不是單純的生氣,而是對人有不良的意圖。

二、第七誡不可姦淫: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不可姦淫。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。」(太五27, 28)
原則上,彼此沒婚姻關係,就不應有性行為,只是現今的社會非常淫亂,有這種看法的,被當成怪物,是瀕臨絕種的稀有動物。目前國、高中生就在同居,性伴侶換來換去,男女都在搞外遇,一夜情、同性戀、雜交,奇怪的東西不斷的推陳出新。沒結婚最好,不受約束,什麼都可以做,家庭倫理蕩然無存,人類社會幾乎都毀了,神沒來毀滅世界,倒是很奇怪。
就像前面說的,舊約注重的是外表的行為,做了才算;新約強調內在的意圖,有那種意圖,而且著手去做,就算你已犯那種罪。但如果只是胡思亂想,實際上並沒打算去做,那不算犯姦淫。
「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,就剜出來丟掉,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。若是右手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,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不叫全身下入地獄。」(太五29, 30)這句話聽起來有點不近人情,不過它說的也沒錯,許多人身體健全,不行善卻去做惡,最後是下地獄。相反的,有些人身體有殘缺,無法做惡,常被欺負,最後卻進了天堂。只是當你告訴一個人,讓他做殘障人士,將來可以進天堂,打死他,他也不願意。
六、七十年前有個盲人來信耶穌,當時我們教會的神蹟還比較明顯,不像現在這樣,讓人看了就搖頭。他向耶穌求讓他眼睛能看見,耶穌告訴他,如果他眼睛真的能看見,他會守不住真理,他就沒有強求。雖然他的眼盲帶給他很大的不便,過了幾十年的苦日子,但他的一生都很規矩的守住道理,末日審判時,許多人全身好好的,卻被丟到地獄。人常高估自己,以為自己很堅強,其實人都是很軟弱的,若沒有耶穌的保守,幾乎每個人都會跌倒,說話最大聲的,常常倒第一個。

另一方面,這段話是告訴我們,人會犯姦淫有三個步驟,先是思想,其次是眼目,最後是行為,需從這三方面下手,去阻止它的發生。
人會犯錯先是腦子充滿淫慾的念頭,整天胡思亂想;其次是常接觸色情的東西最後思想受污染,積非成是,就放膽去做,結局是地獄的焚燒。想避免這些事的發生,就像我們在詩篇第一篇──歸家之路所說的,要戰勝罪惡唯一的方法是充滿良善,所以要常禱告、讀經、做聖工服事神少接觸色情的東西避開不良同伴及場所
「比珥的兒子巴蘭說:眼目閉住的人說,得聽神的言語,明白至高者的意旨,看見全能者的異象,眼目睜開而仆倒的人說」(民二十四15, 16)這句話大家聽了有點莫名奇妙,眼睛閉起來,可聽見、看到神,眼睛打開卻跌倒了,大家有興趣的話,要看一下他的上下文,這個人指著巴蘭本人。當他親近神,不看花花世界時,他可以聽見神的話語,明白神的旨意;當他對著花花世界一直看時,最後就跌倒了。
        巴蘭的一生正是如此,不只巴蘭是這樣,許多作聖工的人也一樣。剛開始沒什麼名聲,規矩的服事神,明白神的旨意,讓許多信徒得到造就。後來位高權重,管理許多事,靈修的時間相對減少了,由於不謹慎,受不了日益增強的誘惑,最後跌倒了,給自己、別人、還有教會,帶來很大的傷害,也讓許多人驚訝、心灰意冷。作聖工的人在這方面要非常小心,因為在這地方跌倒的人相當多。
        當色情、財富、權力在你眼前晃來晃去的時候,眼睛要趕快閉起來,才不會受到誘惑;如果盯著它一直看,跌倒是遲早的事。看過不少人,是很熱心作聖工,可惜沒受到正確的教導,過度貪愛世界,整天就是想如何賺大錢,最後結局很悽涼,對世界眼睛要閉起來,對神眼睛要張開。巴蘭給我們的心得就是:「眼目閉住的說,看見太平天國(不去拈花惹草,有得吃、有得穿,沒特殊的事故與煩惱,說它是太平天國,並不為過。);眼睛睜開的說,完了,我死定了。(自己知道身楚險境,懂得臨深履薄,那還有救;自認為很穩,那就沒救了。)」
       
「又有話說:人若休妻,就當給他休書。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休妻的,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就是叫他作淫婦了;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。」(太五31, 32)並非有婚姻關係就一切合法,除非特殊因素,否則不能隨便說離婚就離婚。神對婚姻訂下嚴格的規矩,對雙方是種保證,也是限制,不讓人隨便,用意在保持純潔的家庭倫理。不合理的結婚、離婚,依然算是犯姦淫。「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了。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」(太十九6)現今的世界,天下大亂,純潔的婚姻,幾乎快絕跡了。

三、第八誡不可偷盜:這條誡命,廣意來說,已包含在不可惡意傷人的範圍內。
四、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:「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,說:不可背誓,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。只是我告訴你們,什麼誓都不可起。(太五33, 34)說謊是人常有的毛病,外邦人是如此,信徒也免不了,人會說謊常因某些事不能讓人知道,只好用謊言來掩飾,如果沒做什麼壞事,其實不需撒謊。因此行善的人,往往是誠實的,做惡的人喜歡撒謊,喜歡撒謊的人,常不是好東西。
一般人喜歡撒謊,謊話說多了,信用破產,最後只好用發誓,來博取別人的信任,只是就算他發誓,也往往是在騙人。
作假見證陷害人,這是嚴重的撒謊,舊約只這樣要求,新約不只如此,連有技巧的謊言也不行。「你們的話,是,就說是;不是,就說不是;若再多說,就是出於那惡者」。(太五37)撒謊有輕有重,嚴重的是信口開河,沒有良心的顧忌,輕微的是不直捷了當回答,拐彎抹角,繞圈子繞半天,似乎講很多,其實關鍵的問題不回答,誤導別人的判斷。
神要我們直截了當,不玩詭詐。撒謊騙得了一時,騙不了永遠,一時顛倒是非,最後害了自己,審判時這些都成控告你的證據。
        在天堂的都是行善且誠實的人,在地獄的都是作惡且撒謊的人,有些人是行善卻愛撒謊,那樣的人恐怕無法進天堂,「城外有那些犬類、行邪術的、淫亂的、殺人的、拜偶像的,並一切喜好說謊言、編造虛謊的。」(啟二十二15)趁著還有今天,趕快把撒謊的壞習慣改掉。

五、第十誡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物:貪婪是人性的禍根,好的樣樣都要,壞的通通丟給別人,只顧自己,不管他人死活。由於競爭激烈、互不相讓,結果各種陰謀詭計,不法手段紛紛出籠,最後弄成深仇大恨,同歸於盡,這是人類社會的結局,也是一切苦難的源頭。耶穌來要替人永遠解決問題,祂的方法是,不競爭、要忍讓;不報復、要寬恕。
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」(太五38) 舊約聖經是這樣說的沒錯(二十一24 二十四20 十九21),但那是站在審判官的角度,對事情做一個公平的處理,在末日審判時,這個原則依然沒改,欠多少就需還多少。
「只是我告訴你們,不要與惡人作對。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。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裡衣,連外衣也由他拿去;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。」(太五39-41) 別人怎樣對我,我就怎樣對他,這是人之常情,也無可厚非。只是人常常反應過度,加倍報復,最後弄得冤冤相報,彼此指責對方無理挑釁,都是別人錯,自己對。
剛開始往往是點小誤會,也許雙方都有錯,只因互不相讓結果小事變成大事,最後弄得你死我活,不可收拾。神要我們,當彼此有衝突時不要隨便動怒,在作得到的範圍,吃點虧、受點氣、受點侮辱,最後神都有公平的回報,而且是好幾倍,不用擔心
人有許多種,有些人良心泯滅,你對他越客氣,他越得寸進尺。但是一般人多少還有點良心,你忍讓他,他心裡有數,下次他也會對你客氣點,彼此就少了一個敵人。大虧吃不起,小虧多少吃一點那天審判時對神也好交代,我們無法像耶穌說的,原諒七十個七次(18:22),至少兩三次總可以吧。有些人的確很惡劣,不見得非讓不可,但多少給他一點機會,他如果放棄機會,那下地獄也無話可說了。
      「有求你的,就給他;有向你借貸的,不可推辭。」(太五42)現代人很可怕,名利薰心、唯利是圖,為了得到錢,什麼話都敢說,什麼事都敢做。不只沒信主的人是這樣,一些假信徒、假工人,更善於偽裝、胃口更大,想盡辦法想把你一口吞下去。甚至有些神重用的人,體驗過許多神蹟的人,有時也是這樣。別人的確有困難,我們適當的幫助,胃口太大的,自己要小心,善良的基督徒常常被騙好玩的。
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當愛你的鄰舍,恨你的仇敵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;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,也照歹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,有甚麼賞賜呢?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?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,比人有甚麼長處呢?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?所以,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(太五43-48)
除了不與人爭,另外就是要寬恕原諒,一般人都很勢利,得意時威風凜凜,到處欺負人;失意時就很客氣,到處求人幫忙。人生風水輪流轉,雖然我們一時受人欺負,但那天他惡貫滿盈,嘗到罪的苦果時,我們不需以惡報惡,在必要時給他一點幫助。讓他知道,人間不像他想的那麼冷酷,別人不像他那麼現實,他應該要改邪歸正。

六、結論: 仔細看,新約比舊約的要求更嚴格、範圍更廣,舊約只要求不可殺人,新約連藐視、造謠、中傷,敲詐、勒索都不行;舊約只要求不可姦淫,新約要求人管制心思意念,不可隨便結婚、離婚;舊約要求不可做假見證害人,新約要求人不可狡辯,顛倒是非,連有技巧的閃躲也不行;舊約要求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物,新約更進一步要人忍讓、寬恕,幾乎把所有人常犯的錯,都包括在裡面了。
所以真理的精神並沒改變,舊約時代,神知道沒聖靈的幫助,很多地方人做不到,所以對人只有基本、初步的要求,要求太多,做不到,變成空頭理論,沒意義。新約時代,靠著賞賜新的生命,與聖靈的幫助,神要讓我們達到當初神造人的目標,「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,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。」 24)每個進天堂的人,都須達到神所要求的水準
        當我們看到最後一段時(太五38-48),免不了會覺得自己很不值錢,任人欺壓,任人搶奪,還要愛蠻橫不講裡的人。事實上你不傷害人,不侵占人,在真理上已站得住腳;只是神希望我們更進一步,能忍讓、寬恕別人,不冤冤相報,讓仇恨到此結束,讓愛來統治一切。能做到前者,你已不再被扣分;能更進一步做到後者,可額外加分。
公義審判是神的事,神不能違反公義,最後一切都需照公平的原則去處理;寬恕原諒是我們該做的事,雖然一時很吃虧,但最後都有豐盛的回報。當然行善要有屬靈的智慧,我們的資源有限,是辛苦努力,省吃儉用才有的,要量力而為,量入為出,無法隨便揮霍。在屬靈方面,我們對好人壞人一視同仁,都關心他們;在物質層面,我們根據他良善的程度,再決定該幫他多少。聖經要我們愛鄰舍,良善就是我們的鄰舍,一個人越是良善,就越是我們的鄰舍;一個人越不良善,就越不像我們的鄰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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