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8月24日 星期四

馬太第十九章 在乎永恆-1



        神活在永恆中,在乎的是永遠的成敗,人類活在日光下,只看見眼前的勝負,為了一時輸贏拼得要死,一下子高高在上,得意洋洋,三兩下跌落谷底,慘不忍睹,實在不值得,然而人就是看不開,永遠在打迷糊仗。一場球賽不管過程如何驚險,最後贏的,就是贏,一時輸贏是常有的事,沒甚麼好高興,也沒甚麼好難過。人生變化很大,起起伏伏,不要以為今天落魄沒關係,只要繼續賭下去,總有翻身的一天,事情未必如此。
        外在的輸贏很難預料,內在的性情卻很難改變,好吃懶做的就是好吃懶做,奸詐狡猾的就是奸詐狡猾,一時可偽裝,過不多久,依然回到原貌,人前可偽裝,人後依然是那副德性。內在性情,決定永遠的輸贏,雖然一時有起伏,最後還是會到該去的地方,公義善良的終歸美地,邪惡殘忍的會暗無天日。

一、能否休妻1- 12):
        「耶穌說完了這些話,就離開加利利,來到猶太的境界約但河外。」(1)加利利在比較北部偏僻的地方,耶穌在那裡待了很久,換個地方,來到猶太地,較靠近首都,讓這裡的人也有機會接觸福音。
        「有許多人跟著他,他就在那裡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。」(2)祂是藉著神蹟讓人來相信真理,知道祂不是胡說八道,祂是從神那裡差來的,帶有神所賜的權柄,能讓人出死入生。當神差遣摩西去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,也賜給他一根拐杖,告訴他那根杖不可離開他,要拿著杖才能行神蹟(出四17)。杖代表神的權柄,每個真正神的工人,都帶有神所賜的權柄,早期我們教會也有,但今天已經弄丟了,需自我反省,早日把它撿回來。
        神把許多重要真理,濃縮在逾越節的禮儀裡面,吃逾越節晚餐時「當腰間束帶,腳上穿鞋,手中拿杖,趕緊地吃」(出十二11)腰間束帶,就是做人要受真理的約束,不可隨便亂來,「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」(弗六14),要束腰才有力氣,要遵守真理,才不會給敵人留下把柄,成為防守的破綻。腳上穿鞋,就是要與世界保持距離,分別為聖,不可同流合污。手中拿杖,就是要倚靠神的能力,來克服一切困難,不是靠自己的血氣之勇,或聰明才智。
        趕緊地吃,就是要努力追求長進,不可慢吞吞,走曠野路走得很不情願。猶太人不明白它真正的涵義,一定會很奇怪,要我趕快吃,一隻手拿著柺杖,怎麼快得起來;肚子勒緊了,怎麼有辦法吃得多;在家裡還穿鞋子,不走粗躁的路,穿鞋子幹嘛?神怎麼給這些奇怪的規矩。
        「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,說: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﹖」(3)婚姻是讓人很頭痛的事,人無法不結婚,那樣違反正常的生理需要,只是結婚後相處愉快的並不多,吵來吵去的倒是不少。因為每個人都有某些缺點,有的缺點少,有的缺點多,那些缺點就像刺,會刺傷別人,自己卻不知道。當彼此離得遠,對對方的刺,感覺不太強烈,靠近時,那種感覺就很強烈,有時被扎得遍體鱗傷,無法不分開。
        法利賽人是聰明人士,善於鑽律法漏洞,律法是說「人若娶妻以後,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,不喜悅她,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夫家。」(申廿四1)這邊神沒把話說得很清楚,有點模糊,那是給人一點空間,因為神知道人的軟弱,無法確實遵守,要求太高,許多人都要犯法了。不合理有大有小,不合理到甚麼程度,沒說清楚。當然婚姻是很慎重的事,不是小孩子玩遊戲,不合理需有相當的程度,不能隨便說離就離。
        過去男尊女卑,女人不容易找到工作,離了婚,生活會很艱難。法利賽人期望,不一定要有多明顯的過失,只要我看不順眼,想休就休,這樣自由多了,可以不受婚姻的束縛。但是對女方來說就很不公平,呼之即來,揮之即去,完全不把人當人,比寵物還不如。
        以前的人對婚姻很尊重,彼此沒結婚,就不能發生性關係,如果男方用暴力手段,那事後就得認帳,且終身不能休對方。(申廿二13- 21, 28, 29)現代人對婚姻很隨便,沒結婚就能上床,不用買票就能上車,上了車也不用補票,隨時想下車就下車。沒結婚先同居、試婚,覺得可以再結婚,免得誤上賊船。
        就算結了婚也可以隨便劈腿,性伴侶一大堆,各自比賽誰的性經驗比較豐富,比較有魅力,不講人情道義,一昧追求享樂。這的確是個淫亂的世代,當人追求自由,不受真理約束,一時很快樂,等到老了,才發現沒半個親人,不過為時已晚,最後被當成垃圾,下場淒涼。
        「耶穌回答說:那起初造人的,是造男造女,並且說: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﹖」(4, 5)神造人有分男女,人無法獨立存在,那樣會絕種,人需與異性結合,才能傳延後代,且婚姻需保持純潔,不能隨意更換,否則會天下大亂。
        「既然如此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的了。所以,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」(6)婚姻對雙方是一種保障,從此不再是兩個人,而是一個個體,從此共同面對外來各種挑戰,在奮鬥中逐漸成長。各自保護伴侶的弱點,也將自己的弱點讓伴侶來防護,沒有人是全能的,人只看得見前面,看不見後面,後面需靠伴侶幫你保護。男人偏向理智,女人偏向感情,需兩者綜合起來,才能妥善處理問題,男人就像左大腦,女人像右大腦,如果只有一側的大腦,會半身麻痺,無法行動。
        「法利賽人說:這樣,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,就可以休他呢﹖」(7)法利賽人很不服氣,明明律法規定可以休妻,怎麼你把它改了,取消人休妻的權利。
        「耶穌說: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,所以許你們休妻,但起初並不是這樣。」(8)神設立婚姻是很神聖的事,要兩人彼此彌補對方的缺點,共同面對一切問題,在困難中成長。如果雙方沒嚴重缺點,懂得互相尊重、珍惜,同甘共苦,這是一件好事。可惜隨著人類的墮落,人的毛病越來越嚴重,當彼此靠近時,就敏銳的感受到對方的缺點,人的自私、任性、傲慢、霸道、虛偽、欺騙、懶惰、淫亂…很多地方讓伴侶忍無可忍,最後只好分手,留下幾個無辜的小孩。神不喜歡這種事,舊約時代考慮到人性的軟弱,在某些情況下姑且允許。
        「我告訴你們,凡休妻另娶的,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就是犯姦淫了;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。」(9)現代人彼此個性不合,說離就離,另外嫁娶,自認為光明正大,沒半點對不起良心,也絕不犯法。但新約時代聖靈降臨,在聖靈的幫助下,人可達成當初神對人的期望,因此神沒再給人這種自由,沒婚姻關係就不應發生性行為,沒嚴重過失,就不應離婚,可以分居,但不能隨意再婚,直到對方去逝才可以。
        「凡休妻另娶的,就是犯姦淫,辜負他的妻子;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,也是犯姦淫了。」(可十11, 12)「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。他雖是你的配偶,又是你盟約的妻,你卻以詭詐待他。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,他不是單造一人嗎?為何只造一人呢?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。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。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: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!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不可行詭詐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」(瑪二14- 16)一個男人有好幾個妻子,那個家庭會很複雜,這不是神所期望的。
        「門徒對耶穌說:人和妻子既是這樣,倒不如不娶。」(10)門徒說那太可怕了,要跟一個很不喜歡的人長期待在一起,就像跟一個味道很不好的東西混在一起,那樣我會暈倒,倒不如不結婚還比較好。
        耶穌說: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,惟獨賜給誰,誰才能領受。」(11)耶穌說事情沒那麼簡單,人有生理上的需要,就像叫人不吃不喝,那是會要人命的,性需求雖然不像飲水或食物那麼迫切,但也會對人造成很大的困擾。
        「因為有生來是閹人,也有被人閹的,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。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。」(12)有些人是原來生殖系統就有缺陷,沒這方面的需求;有些人是後天因某些因素,造成這方面的缺損,沒這種需求;另外有些人為了專心服事神,不受家庭的束縛,靠聖靈的幫助,克服生理的需要,但這不是那麼容易,也不需勉強,在特殊情況下,聖靈有這樣帶領,再做。

二、返璞歸真13- 15):
        「那時,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,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,門徒就責備那些人。」(13)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,蒙神恩典,有美好的未來,難得耶穌來這裡講道,就把握機會,請耶穌為他們祝福。門徒認為耶穌很忙,有許多重要的事要做,怎能被這些小孩子耽擱,就責怪他們,不該拿這些小事,來打擾耶穌。
        「耶穌說: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,不要禁止他們;因為在天國的,正是這樣的人。」(14)沒想到耶穌沒拒絕他們,反而告訴門徒,「你們若不回轉,變成小孩子的樣式,斷不得進天國。」(太十八3)小孩子天真、純潔、善良、不撒謊、不虛偽、不驕傲,與人和睦相處,能進天堂的都是這種人,這種人才能進天堂。一般人長大後受不良環境污染,越來越現實,唯利是圖,虛情假意,失去原有的純潔,需努力將污穢洗淨,才夠資格回天家,今天絕大部分的人都不夠資格。
        「耶穌給他們按手,就離開那地方去了。」(15)耶穌為他們祝福,希望他們在這大染缸中不被污染,學好該學的東西,守住該守的道理,做完該做的工,走完該走的路,打完該打的仗。

三、誰能得救16- 22):
        「有一個人來見耶穌,說:夫子(有古卷:良善的夫子),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﹖」(16)每個人都想知道,答案到底是甚麼,在一般人的觀念裡,天堂高不可攀,不知該立下甚麼豐功偉業,才能讓神滿意,讓人享受永生。他替我們向耶穌提出這問題,每個人都好奇,耶穌會怎麼回答。
        「耶穌對他說: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﹖只有一位是善的(有古卷: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﹖除了神以外,沒有一個良善的)。你若要進入永生,就當遵守誡命。」(17)耶穌說你怎麼稱我是良善的夫子,神是一切良善的源頭,自從亞當犯罪後,罪進入人性,神跟人已脫離關係,因此天下已沒良善的人。耶穌跟一般人不一樣,祂是直接由聖靈懷胎,因此沒帶原罪,只是祂沒向人說清楚。
        耶穌的回答很出人預料,祂沒說要立下甚麼汗馬功勞,也不像我們所想的要受洗、得聖靈,「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。」(可十六16)「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」(弗一14),祂只說要遵守誡命。神就是愛,對人沒甚麼苛求,只要你對神、對人、對自己沒甚麼虧欠,就讓你過關了;但是如果有虧欠,就無法讓你進去,因為會破壞那裡的完美,讓無數的人失去快樂。
        不敬畏神,否認神的存在,破壞神的教會,把聖經隨便亂丟,對聖工馬虎隨便、不當一回事,算命…,都是對神的虧欠。自殺、吸毒、酗酒、亂搞性關係、自暴自棄、生活不節制,熬夜、暴飲暴食,專門做些超越生理極限的事…,都是對自己的虧欠。

        「他說:什麼誡命﹖耶穌說:就是不可殺人;不可姦淫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當孝敬父母,又當愛人如己。」(18, 19)這裡所說的,就是十誡的後面六條,再加上愛人如己,這是人與人相處應守的規矩,前面四條是人對神應盡的本分。(出廿1- 17)能把對人應守的規矩做到,靈修大致已能過關。
        「那少年人說:這一切我都遵守了,還缺少什麼呢﹖」(20)年輕人聽了很高興,這太簡單了,我都已做到,問耶穌還有沒有其他比較高的要求?絕大部分的信徒,都跟這年輕人一樣,自認為神的要求都已做到,進天堂不成問題。問題是神的標準,跟人的標準不一樣,神的眼光像顯微鏡,人的眼光像肉眼,一件東西在肉眼下非常平滑,在顯微鏡下卻凹凸不平。
        舉例來說,第六誡是不可殺人,我們認為,沒殺死人,就不算殺人,耶穌卻不這樣認為,「凡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斷;凡罵弟兄是拉加的,難免公會的審斷;凡罵弟兄是魔利的,難免地獄的火。」(太五21)這邊的動怒,並不是說不能生氣,它真正的含意是不可惡意傷人。傷害人可分幾方面:肉體、財物、精神,它的程度有輕有重,殺人是肉體方面最嚴重的傷害,凌虐、毆打比較其次;財物方面如搶奪、偷竊、勒索、詐騙;精神方面如玩弄感情、造謠中傷、藐視侮辱等等。不管那方面,不管輕重,只要是惡意傷人,都是有罪。
        拉加是傻瓜,魔利是笨蛋,如果是開玩笑,那是無罪;如果是惡意侮辱,那就有罪。在所有對人的傷害中,它們算是最輕的,尚需受懲罰,其他的就更不用說了。別人如果沒做傷天害理的事,不管怎樣貧窮落魄,都不該藐視他如果是自己做人邪惡淫亂,好吃懶做,被人瞧不起,與其怪別人,不如怪自己。
        舊約只強調最嚴重的殺人,新約的要求嚴格多了,連藐視、辱罵、造謠、中傷都不允許。舊約注重的是外表的行為,做了才算;新約強調內在的意圖,有那種意念想做,而且著手去做,只是機會不好,無法執行,雖然沒做,在神面前依然有罪。一般人很少看聖經,不明白神的標準,是非分不清;很少自省,以至於只會指責別人,卻不知道自己毛病一堆。
        依此類推,其他幾條誡命,許多信徒也都嚴重觸犯,卻還自認為沒問題,追根究柢只因疏懶禱告,離神太遠,迷失在花花世界,已被同流合污,是非莫辨了。相信很多信徒看了會很不服氣,覺得我誇大其辭,胡說八道。是與不是讓神來判斷最準,花一個月時間,每天抽出半小時到一小時,到神面前求問,審判時能否及格,如果越禱告越發現不對勁,那還是趁早醒悟吧!
        有次坐公車時,遇到一位不常遇到的信徒,他談到最近許多不順利的事,出了差錯,老闆要懲罰他,他禱告心裡卻很平靜,後來果然沒事。我告訴他要養成禱告的習慣,要保守聖潔才能住在神的眷顧中,事情的發生常不是偶然,要懂得自我反省,要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。(彌六8)我說話沒甚麼特別用意,只是講些信徒該知道的基本原則,他當時沒說甚麼,事後卻跟別人說些不滿的話。
        「耶穌說:你若願意作完全人,可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(21)他希望知道有沒有更高的標準,耶穌就回答他的疑問,更高的標準是成為完全人,完全人要捨掉自己所有的,將這些財物分給窮人,這樣在天上會累積許多財寶,他還需跟從耶穌做救人的工作。
        「那少年人聽見這話,就憂憂愁愁的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。」(22)錢財可說是人的第二生命,沒有錢在世上很難生存,人對錢財有止不住的渴望,要他放棄,簡直是要人的命,這點他做不到,因此就很憂愁的離開。不要笑他,就算是我們,也沒多少人能做得到。
        需弄清楚的是,這裡提到兩種人,前面一種是義人,就是在十誡上沒虧欠,已成聖潔的人,也可說是已穿過第一道門洞,夠資格進第二層天的人;後面一種是完全人,就是為真理緣故受許多的苦,已將自我除掉,聖靈充滿在裡面,將來與耶穌同掌王權,他們位於第三層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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