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、自食其果(28- 35):
「那僕人出來,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,便揪著他,掐住他的喉嚨,說:你把所欠的還我!」(28)吃不起虧是人常有的毛病,別人佔他多少便宜,做過多少對不起他的事,一定把它要回來,否則絕不罷休,至於自己做過多少對不起別人的事,卻早已忘得一乾二淨。有些討債集團更兇殘,擄人勒索,家人不替當事人還債,就割耳朵、撕票,這不是開玩笑,在越南柬埔寨邊境的賭場,這是常有的事。
「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,說:寬容我吧,將來我必還清。」(29)人生就像商場一樣,商場形勢瞬息萬變,有時資金周轉不靈在所難免,有錢時很威風,沒錢時低聲下氣,雖然苦苦哀求,承諾只要給點時間,一定償還。
「他不肯,竟去把他下在監裡,等他還了所欠的債。」(30)債主有的好講話,有的很冷酷,萬一遇到冷血動物,用高利貸吸血,血吸乾後,剩下的軀殼就殘忍凌辱,不講人情道義,沒錢一切免談。
「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,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。」(31)殘酷的人不覺得自己有甚麼錯,欠債還債,天經地義,還不起錢,就應受懲罰。可是別人從旁邊看,覺得事情太過分,所欠的債跟所受的懲罰,完全不成比例,說不過去。
「於是主人叫了他來,對他說:你這惡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,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,像我憐恤你嗎﹖」(32, 33)神是一切事最後的審判者,我們怎樣對待人,神就怎樣待我們,雖然很多人有宗教信仰,但大都是錯誤的觀念。對神是奉承拍馬屁,對人是侵占、剝削、作威作福,以為只要把神伺候好,所做的一切壞事,神都不會在意,這種人到處都是,他們錯得太離譜了,公義的神不會做這種事,神是不受賄賂的(申十17)。
「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給掌刑的,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。」(34)每個人都有不少過失,先檢討自己、努力改進,把所欠的債還清,不要處處跟別人討債。我們對不起別人的地方,就是所欠的債,別人未必知道,未必能追討,但神審判時一定追討,不要心存僥倖。
「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就趕緊與他和息,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,審判官交付衙役,你就下在監裡了。我實在告訴你,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,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。」(太五25, 26)。「還在路上」指的是人生這條路,我們虧欠別人的地方,審判時都成為污點,指證我們的不是,當我們還活著,就早點將虧欠還清,否則死後需被關起來接受懲罰,直到債務還清才能離開。
我們在世上所受的苦,有時無形中正在還債,因此吃點虧、受點苦,未必是甚麼壞事;倒是處處欺負人、佔人便宜,一時看來很威風,其實正在為自己累積債務,到時還都還不清。多多行善,少做壞事,以為吃了大虧,其實佔了大便宜。
「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」(35)現今的社會許多人是虛情假意,一下子好像很後悔、很有誠意,可是沒多久,就故態復萌,不斷的在後悔,不斷的再犯錯,永遠把你耍好玩的。江山易改,本性難移,壞習慣要改沒那麼容易,除非人倚靠聖靈所賜的力量,否則常是說得到,做不到,不需被人騙好玩的。
如果對方真的有誠意悔改,就勸他到耶穌面前,倚靠聖靈所加添的能力,這樣才有成功的可能,不至於反覆被騙。他真的有誠意的話,就不要過分計較,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時候,寬恕別人,自己也會從神那裡蒙恩,大家和睦相處,彼此都有利,互相對立,彼此都受傷。「信義為立業之本」,一個人常常在撒謊,最後別人就再也不相信他了。
七、結論:
信徒都知道應該要過屬靈的生活,大家在聖靈裡合而為一、互通有無,別人不會欺騙、陷害、嫉妒你,而是儘量關心、幫助你,不分彼此,有無數的好朋友,永不寂寞,永不無聊,生命裡充滿愛、和睦與歡笑,這才是適合人生存的地方,才是神造人所期望的目標。只是對在冷漠世界混久的人來說,這像是天方夜譚,想都不敢想,他不相信人會這麼善良,因為他遇到的壞人很多,好人卻很少。
雖然創世紀中說「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。…天地萬物都造齊了。到第七日,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,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,安息了。」(創一31, 二1, 2)就物質層面,祂的工作已完成,就心靈層面,祂的工作才開始,因為所造出來的人,甚麼都不懂,還要經過許多篩選與磨練,才能達成祂的期望。
神就是愛,祂充滿聖潔、完美、秩序,祂要讓所造的世界,也充滿愛、聖潔、完美與歡笑。現今距離這目標還很遙遠,祂要把天堂先建起來,其次把中間地帶的人,逐漸帶入天堂,最後是那些在地獄中的人,能救多少算多少,祂尊重人的選擇,不強迫人,不希望有人活在痛苦中。
這是很浩大、漫長的工程,雖然祂教人怎樣才能活在幸福中,就是要愛真理,把眾人的利益放在個人之上,不要自私自利,專做損人利己的事。無奈許多人不聽話,喜歡自我中心,一切為自己,等處處碰壁後,才從失敗、錯誤、痛苦中,摸索出正確的路。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找到路,有些人太愚昧、懶惰,只會怪別人,卻不要求自己,那就注定永遠活在痛苦中,牠們已失去人性,只是卑賤的動物。
要過幸福的生活,首先要謙卑自守,知道自己在群體中,只是渺小的一份子,不高估自己,以為自己多偉大,要守住自己的本分,受真理的約束,做人有原則,甚麼能做,甚麼不能做,要分清楚,要盡當盡的義務與責任,不能好吃懶做,成為團體的寄生蟲。把群體的利益優先考慮,尊重大家的意見,必要時犧牲小我,成全大我,不標新立異、任意妄為。當人認為自己很了不起,樣樣要高人一等,處處要命令別人,就會到處與人發生衝突,紛爭結黨,製造對立,虛情假意,一大堆陰謀詭計,整個群體就毀了。
其次,對人要一視同仁、不偏心,對男女老幼、貧富貴賤,不因彼此的交情、親屬關係而有特權,一律公平對待,讓每個人的立足點一致。但在與對方的關係上是有所區別,越是善良的人,越能放心親近他;越是不守真理的人,越需保持距離。世上壞人很多,好人很少,雖然聚餐時稱兄道弟,似乎很講義氣,實際上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,許多人私心很重,一切為自己,當彼此利害關係相衝突時,隨時可以翻臉,笑裡藏刀是常有的事。
基督徒不害別人,但自己要小心,人不可貌相,跟別人太親近,無形中他會知道你許多的秘密,必要時,隨時可出賣你。一條蛇平時總是笑臉迎人,等你不注意,牠就狠狠的咬你一口,等你知道時已經太晚了。一個人除非已經過了第一道門洞,否則不能輕易相信,世上的人大都沒甚麼信用,輕易相信,到時痛不欲生的是自己。因此立足點是一致,但齊頭點不一樣,看各人是否認真學習,才能決定該如何對待他。
第三點要憐憫卑微,世人都很勢利眼,對有權勢、財富、才華、容貌的人就很尊重,對貧窮卑微的人,就不放在眼裡。我們是看人的內在,不看外表,只要他誠實、善良、遵守真理,儘管很貧困,依然要尊重他,必要時,適當的幫助;如果他做人卑鄙、下賤、無恥,就算想尊重他,也覺得很困難。
有些人從外表上看,是做了許多不該做的事,但如果追根究柢,他的本質還不錯,只因所處的環境不好,從小沒受到正確的教導,以至於走上錯誤的路。這樣的人就像迷路的羊,在受到應得的懲罰後,應給他改過的機會,不要趕盡殺絕,不要因為別人作惡,就說他是狼,有時他的本質是羊,只因在狼群中混久了,逐漸變成狼,就像十字架上的右盜(路廿三39, 40),在能夠的範圍,我們應儘量幫他們回頭。
第四點要團結和睦,要團結彼此的思想性情需一致,人如果常思想真理,受真理的潛移默化,是非對錯自然有一定的準則,沒甚麼好爭論;如果常禱告,性情會跟神越來越像,這樣的人在一起,不會覺得格格不入,會覺得很難相處,至少有一方,離標準還有很遠的距離。
愛真理的人在世上是少數民族,如果不懂得團結,必然會被各個擊破,靈性的成熟不是一蹴可成,不能高估自己,以為自己已經很不錯,實際上離標準還很遠,要學的還很多。錯誤難免,要努力反省,對別人不要苛求,看見別人的毛病,要自我警惕,搞不好自己的問題,比他還嚴重(太七1- 5)。
對其他的教派或不同信仰,不用去指責,只要你拿的火把夠亮,那些在黑暗中跌跌撞撞的人,自然會來跟隨你,神也會做你的後盾。越是指責,所引起的反感越大,適得其反,只要在需要幫助的地方,幫助他,這樣就夠了,不用期望有甚麼回報,白白付出就好。
第五要忍耐弱者,這是大千世界,各式各樣的人都有,有些人本性不錯,可是在社會上受到太多藐視、欺壓,以至於有濃重的自卑感,你以平常的態度在待人,可是他就像嬰兒皮膚很脆弱,輕輕一碰就流血,因此只好花很多時間、精神,耐心的對待他的怪脾氣。
另外有些人進步緩慢,不求上進,怎麼教都教不會,好吃懶做,不斷的責怪別人對他不好,卻不知道自己一無是處,只享權利,不盡義務。各種人都有,需要學習與忍耐的,永遠學不完,我們只是盡當盡的義務,至於不認真學習的,遲早會被神淘汰。
屬靈生活最後是自食其果,付出甚麼,收成就是甚麼,付出多,收穫就多,付出少,收穫就少。許多人喜歡投機取巧,該付出的時候不付出,專做表面工夫,等到收穫時,卻又臉皮很厚,自認為貢獻很多。神是公義的,最後有公平的審判,祂的審判超出人的預料,當人看到祂所做的審判,惟一的結論是,祂的確是又公義又正直的神,明察秋毫。
那些自作聰明,投機取巧的,最後會吃大虧;做人就是要腳踏實地,默默耕耘,不要到處招搖賣弄,譁眾取寵。有些人為真理的緣故,吃苦受辱,又受氣、又受罪,又被笑是笨蛋,最後卻佔了大便宜,「君子落得為君子,小人枉費為小人。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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